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教學經費的管理,确保教學經費專款專用,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學校财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學經費的分類及經費來源
教學經費含教學四項經費(包括:業務經費、教學差旅經費、教學儀器設備維修經費和體育維持經費)、上級白菜的立項經費(如教改立項經費、大學生創新立項經費、服務外包專項經費等)及其它教學專項經費,來源主要為學校的經費預算和上級下撥專項。以上經費分為日常教學經費和教學建設專項經費進行管理。
日常教學經費主要包括教學印刷經費、學生考試經費、教學差旅經費、畢業設計(論文)經費、實驗與實習經費、教學儀器設備維修經費、低值易耗品費用、日常體育維持經費、教學業務費其他等。
教學建設專項經費主要包括專業建設經費、教學研究與改革經費、競賽經費、大學生實踐創新經費、合作辦學經費、教學獎勵經費、學生獎勵經費等。
二、教學經費使用範圍
(一)日常教學經費使用範圍
1.教學印刷經費
教學計劃、畢業設計手冊等各類教學資料印刷費用。
2.學生考試經費
(1)學生各類考試用試卷的印刷費用;
(2)學生校内考試的監考費等;
(3)統一閱卷費。
3.教學差旅經費
(1)教學建設(專業建設、課程和教材建設、實驗建設等)、教學管理、校企合作調研、研讨、交流差旅費;
(2)承辦國内教學、學術會議補助費。
4.畢業設計(論文) 經費
(1) 畢業設計管理費:畢業設計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或答辯中的茶葉、礦泉水、工作餐等。
(2)畢業設計業務費:畢業設計過程中發生的設備、材料、器件、藥品等費用;有關樣圖的複印費;必要的交通費、住宿費等。
5. 實驗與實習經費
(1)校外實驗的實驗費用、交通費等。
(2) 到企業實習的實習費(含講課費)、交通費,教師的差旅費等。
6.教學儀器設備維修經費、低值易耗品費用
(1)實驗教學儀器設備維護、檢修費用;
(2)實驗儀器設備的維修及改造、搬遷等費用;
(3)實驗室低值易耗品購買費。
7.日常體育維持經費
(1)各種低值體育器械的購置費;
(2)作為工作需要的運動号衣購置費;
(3)體能測試用車、醫務人員勞務等費用。
8. 教學業務費其他
(1)學生證(含條形碼)、校徽購置費;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購置費;
(3)學位授予評審材料、專家等費用。
(二)教學建設專項經費的使用範圍
1.專業建設經費
(1)專業建設計劃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制定論證、研讨所需的差旅費、會務費、專家費和材料費;
(2)專業建設委員會運行所需的會務費、專家費和材料費;
(3)新專業論證、建設所需的差旅費、會務費、專家費和材料費。
2.教學研究與改革經費
(1)教學研究與改革立項資助經費;
(2)教學研究與改革立項中期檢查與結題驗收費用;
(3)教學資源建設、課件制作、材料原器件等費用;
(4)規劃教材建設費、教學研究論文出版費;
(5)參與教學及學術交流會議的會務費;
(6)教學研究期刊訂閱、文獻資料購置、複印等費用;
(7)教學競賽、教學成果評定費用;
(8)學會團體會員費。
3. 競賽經費
(1)學生參加學科競賽的報名費、參賽費、與競賽有關實驗費、消耗材料費、場地費等;
(2)學生學科競賽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補助費等費用;
(3)學生學科競賽組織、培訓、評獎及獎品、證書費用;
(4)教師參加校外教學競賽的參賽費、制作費、交通費、住宿費、補助費等費用。
4. 大學生實踐創新經費
(1)各級大學生實踐創新項目立項資助經費;
(2)各級大學生實踐創新項目中期檢查與結題驗收費用;
(3)各級大學生實踐創新項目評審、指導教師費用;
(4)實踐創新活動(學術講座、學生科協活動、學生課外學術研究及科技作品設計等)費用;
(5)學生科技發明的專利申請、論文出版費等。
5. 合作辦學經費
(1)校企合作的組織、交流、建設和管理等費用;
(2)實習基地建設費用;
(3)3+1等校企合作付給企業的合作費用;
(4)國内外學校合作交流相關費用。
6.教學獎勵經費
(1)校内外授課競賽獲獎人員獎勵;
(2)教學優秀獎獲獎人員獎勵;
(3)學生學科競賽指導教師的獎勵。
7. 學生獎勵經費
(1)學生學科競賽獲獎、科技成果的獎勵;
(2)學生課程獎。
8. 教學評估經費
(1)各類教學評估的材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
(2)各類教學評估的調研、交流費。
三、教學經費的管理
1. 教學經費是學校為保證正常教學或支持有關重點項目所設立,各單位必須嚴格管理教學經費的使用,按經費的使用範圍列支,未列入使用範圍的特殊情況必須由教學副院長批準;專款專用,厲行節約,杜絕浪費,以确保專項經費發揮最大效益。
2. 對教學經費的使用情況,白菜收录大全网址、财務與資産管理處将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專項評估或抽查,對評估或抽查不合要求的單位或個人,将責成有關單位或個人限期整改;對問題特别嚴重的将視情況分别給予減少(或中止)後續經費撥款、追回撥款的處理。
3. 日常教學經費當年度使用,不結轉。教學建設專項經費一般當年使用,未完成項目的立項資助經費可結轉下年度使用,但結轉期不超過立項計劃期,項目完成後,進行項目驗收,結餘經費由學校收回。畢業設計管理費、設備費、實習經費包幹使用的,結餘不收回。
4. 教學經費由學校财務與資産管理處以經費預算形式下達給教學分管院長,分管院長再根據具體情況确定是否進行經費報銷審核簽字委托或設立項目負責人。進行經費報銷審核簽字委托的由分管院長簽署經費報銷審核簽字委托書一式兩份,一份送财務與資産管理處,一份送被委托人。已委托的由被委托人審批簽字并加蓋相應職能白菜印章後報銷,沒有委托的由分管院長審批簽字并加蓋相應職能白菜印章後報銷,設立項目負責人的由财務與資産管理處建立經費本後由項目負責人審批簽字并加蓋所在單位章後報銷。包幹使用的經費由指定單位負責人審批報銷。
5. 各級大學生實踐創新立項經費等按該項目的經費管理辦法執行,若沒有經費管理使用辦法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