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負責人原則上由在本專業教學和學術上有一定造詣,熟悉本專業發展方向,具有一定教學管理經驗,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擔任。主要職責如下:
1.制訂和修訂本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組織制訂本專業各課程、各實踐環節的教學大綱。
2.負責本專業課程教師的聘任工作。根據教學需要和聘任兼職教師的難易程度,制訂專職教師的年度需求計劃,參加專職教師招聘考核。
3.制定本專業專職教師的培養方案,協助本學院院長安排實施。
4.負責本專業教學計劃中實踐環節(實習、畢業設計等)的組織安排,拟定大綱、提出實施方案、組織指導教師、檢查實施效果。
5.制訂專業實驗室建設以及校内外實習基地建設的方案,并在實施過程中進行指導。
6.通過聽課、與學生交流等途徑了解教師(以兼職教師為主)的教學情況。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次。
7.負責對本專業學生進行專業教育,了解本專業學生的學習狀況,并從業務的角度進行必要的教育、指導工作。
8.每學期末向本學院院長提交本學期工作情況總結。